宪法国家机构的部门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

1、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通过具体法律条文来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具体的法律条文有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的解释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