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虽然事实上发生的逃逸行为,但对方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中也的确存在过错,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种过错的存在的话,交通管理部门仍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双方责任,而并不是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责的。

1、驾驶人员肇事逃逸负全责,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交通肇事罪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2、【法律依据】
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罪客观要件的认定,是以当事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为定罪的必要要件,在司法操作中,责任的大小往往是采纳交通警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然而,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却存在一种推定事实的证明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4、这两条规定表明,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认定事故责任,在法定条件具备、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以推定为事故责任,而对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可以不再进行证明。这就确立了行政推定。
1、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是必须负全责,身为车主主要职责应该是保护现场,并查看有无人员伤亡,马上选择报警以及拨打120。如果选择逃逸会面临更大的法律处罚。如果肇事逃逸后负全责的,当事人就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