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出国定居,并且已经注销国内户籍,可以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的余额;
2、重复参加社保,并缴纳了两份社保费用,由于社保重复缴纳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的,因此参保人可以选择退其中一份;
3、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但参保人已经身故,且户口已被注销,亲属可以申请继承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
4、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未缴满15年,可以领取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退回的贷记缴费时借记的账户。月末若账户余额为贷,该项目报表如需单独反映时,可用负数填入。该项目报表如不需单独反映时,可冲抵了其它支出项目。收到社保费率调整退款的话,会计上就是冲销之前入账的费用。如收到100元的社保费退费,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社保费企业部分—100(红字)借:银行存款100这样就可以冲销上月的管理费用。
社保退费会计分录:
可以把计提的社保费红字冲回即可。
借:管理费用,借方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红字。
借:应付职工薪酬—借方红字,
借:银行存款。
社保取出要符合的条件有:
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
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十六条的规定,个人帐户是不能提前支取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