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一致。
2、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会由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到60周岁之间,且需有有效资产抵押、信用户评定等证明。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若是未成年人,就必须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人要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申请人的情况得是因为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
5、申请人要经由其所在学校的审查同意。
在助学贷款中,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的,所以助学贷款逾期是会影响担保人的。一个是担保人的征信记录会新增助学贷款逾期记录;二是担保人会被银行催款,甚至有可能会被起诉。
所以,给别人做了助学贷款担保后,要时刻留意贷款人的还款情况,提醒贷款人按时还款,要是贷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可以先给贷款人还款再找贷款人催款。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
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4、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
5、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