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相关规定有:
1、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办法》第三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是软件登记人办理登记时依据相关规定交存的申请表、源程序、文档、证明文件等材料,以及软件登记证书或证明,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登记事项的原始记载。
2、另外,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办法》第五条规定,软件登记档案查询范围包括:(一)软件著作权登记;(二)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三)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四)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五)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六)其他软件登记档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著作权登记就是对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间是60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软件的源代码;
3、软件使用说明书及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4、申请的软件是否有发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