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基本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新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物权的内容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物权的分类物权又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本权与占有等。

从物权有地役权、抵押权、质押权以及留置权。从物权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从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没有其他权利的存在,就不会产生这一物权,其他权利的灭失,也会导致该物权的灭失。独立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物权的效力有:
一、物权的支配效力。
二、物权的排他效力。
1、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2、用益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3、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4、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5、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三、物权的优先效力。
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
1、物权的追及效力。
2、物权请求权。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114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本问题由高顿CPA研究院主任、上财商学院EDP特聘讲师、《CPA四维考霸》主编郁刚老师为您解答:法定物权有物权法中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法定物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物权,也叫法定担保物权。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一起,组成物权的一种分类。法定物权是有法律直接规定的物权,也叫法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具有保护特定债权的作用,因为法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大都是因债权人对标的物施以劳务、技术或者供给材料、保全该标的物或者增加其价值,法律为维护公平特用担保物权予以特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