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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怎么产生的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么产生的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修为

清算组的产生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怎么产生的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么产生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清算组成员如何产生

1、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2、(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4、(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5、【法律依据】

6、《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职权有哪些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