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老师工资正常发放。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的支付形式为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作出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疫情期间正式老师有工资,要照常发放。
2、【法律依据】
3、《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