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1、工资费用指税务人员按照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来发工资的情况。要企业列出人员的工资表,缴个人所得税等。工资费包括生产人员的工资和管理人员的工资。
2、分配对象:工资费用的分配对象可作如下分类:生产工人的工资应分配给所生产的产品或劳务;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应由各车间的制造费用承担;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应由管理费负担,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应根据成本开支渠道的规定列支。
要分岗位看待:基本生产车间的工人工资,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人员的工资,记入制造费用。管理人员的工资,记入管理费用。专职销售人员的工资记入销售费用。
而不应该笼统地归集为管理费用,否则对于生产制造企业而言,会造成成本很难归集。当然如果无专门销售人员,均为办公管理人员,那工资可以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另外,不管工资计入什么损益科目,均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管理费用是否包括工资要看工人的工作岗位,如果是管理人员的工资,应记入管理费用。基本生产车间的工人工资,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人员的工资,记入制造费用。专职销售人员的工资,记入销售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属于间接制造成本--制造费用;厂部管理人员工资属于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