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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什么 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爱在哭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什么

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

2、公开指南

3、申请办理

经验步骤:

1

政府信息公开。访问官方网站,在主页的右上角点击【政府信息公开】,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的界面。

2

公开指南。如果新手,无相应的申请经历,尽量先阅读政府信息公开界面中的【公开指南】,了解相应部门的信息分类、信息公开范围,如果你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建议不必申请,申请了也是徒劳。

3

申请办理。熟悉了公开指南后,进入【申请办理】栏目,按要求填写。填写时注意一下几点:①带红星的为必填项目。②联系电话等务必填写准确。③申请目的、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应明确得反应申请所需要申请的信息事项。④信息的获取方式及介质:尽量选择网上回复,一是成本低,二是更快捷在提交公开后,会有相应的查询码,请记录,以便日后查询。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三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主体都是没有信息公开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哪些政府信息不能公开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2、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