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看病不是一直免费的,持有工伤证的职工,看病没有特权,与普通职工一样。只有旧伤复发的,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证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可以办理,需要当地规定可以办理工伤证的情况下,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认定为工伤之后即可办理工伤证。
2、《工伤保险条例》
3、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证可享受工伤及伤残待遇。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或个人支付,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单位支付,自费药除外;住院伙食补贴:按公务员出差标注待遇计算,也就是30元左右;营养费:需要有医院诊断证明且需要工伤部门审核。
1、工伤证和工伤认定书是不一样的,
2、工伤认定书是员工受伤后,在法律权威部门机构的鉴定之后,由机构的负责出具法律文书。员工受伤了以后,需要经过劳动部门的相关认定,同时也是由劳动部门提出的工伤认定。
3、工伤证是有相关的法律机关认定以后,才发放的一个证件,这和证件书是一样的效果,可以有持续的法律作用,而生活中还有许多的补助。
4、【法律依据】
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6、(一)因故意犯罪;
7、(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8、(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