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账户分为: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本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提取现金。
3、临时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本账户既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又可以根据现金管理规定存取现金。
4、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所开立的账户。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只能用来办理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结算,不得出租和出借账户。

银行存款科目(编码172号)是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在银行结算户的款项。企业在银行的其他存款,如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企业在银行中的各种专户存款,如各项专用基金存款、专用拨款存款等,在“专项存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
银行存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在企业,财务费用这个科目核算的内容是利息支出及收入。利息支出是财务费用的增加,利息收入是财务费用的减少,如果出现负数,说明你的利息收入多于利息支出。
银行存款是资产类会计科目。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