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对公司来说,在确定试用期工资时应注意两个底线:
2、一是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二是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法律依据】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6、(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7、(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三条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考察期。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见,试用期应以书面形式写在劳动合同中,其他形式约定的试用期不具有法律效力。
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含以下:
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