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对方不配合履行,可以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确实沟通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判决生效后,对方经过法定期间不予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手房买卖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而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以是可以协商赔偿问题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手房买卖纠纷是专属管辖,之所以是专属管辖是因为不动产标的便于该地法院进行调查、勘验,及时查明案件,也为了便于案件审理终结生效后得以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实践中,“违约方”要求定金返还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要求卖房人返还定金,法院予以支持,当事人也可以创造条件,使返还定金的条件成就,但不能获得双倍定金返还。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