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业务之一,是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死亡时,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
1、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当地丧葬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2、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人指定的医疗机构所产生的费用(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护理费、床位费、输血材料费、等其他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如何理赔
1、意外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事情告知保险公司;
2、准备理赔材料(理赔申请书、个人有效身份证、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即费用明细、门/急诊病历/手册、门诊发票即费用清单、受益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3、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被保险人即可领取理赔款。

1、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
(三)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农民工人身意外险分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保险可以按照投保动因、按保险危险、按保险期年限、按险种结构等进行划分保险种类。按照投保动因划分主要是将个人意外受伤保险划分为资源意外保险和强制性意外保险。自愿保险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投保人自愿想哪家保险公司投保。强制性人身意外保险是国家机关颁布的强制性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必须有哪家保险公司承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