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应对债务人一直欠款不还的情况:一、协商解决;二、申请支付令;三、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可以起诉次债务人,但同时也必须起诉债务人,不能单独起诉次债务人。
2、【法律依据】
3、《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二)有明确的被告;
6、(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7、(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的债务人,也称为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即次债务人还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而且债务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抗辩权,次债务人仍有权行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