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
1、禁止不当注册;2.禁止不当使用;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1、转让注册商标的时间大概为6-10个月;
2、当事人需要准备好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文件和申请书;
3、转让商标的流程是,商标局收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书—商标局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在发布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申请应有以下条件: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商品的质量信誉,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前提。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这个条件表明驰名商标是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所普遍知晓的商标或著名商标,或者是享有“重大声望的商标”。
3、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4、经广大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所认定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指法院在具体商标案件的审理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系争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进行认定的司法行为。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原则有如下几点:
1、按需认定原则;
2、被动认定原则;
3、个案认定原则;
4、事实认定原则;
5、严格管辖原则;
5、主动审查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