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累计余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按此执行。 三、提取5%-10%公益金。 四、根据企业章程或者投资者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
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
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的消化可以采用两种途径:如果是负的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可以以后年度的经营利润结转之后逐步冲平成正;如果是正的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交所得税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分配优先股股利;6.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一般包括:1、检查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分配数额及年度未分配利润数额是否正确。2、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本年损益数,直接增加或减少未分配利润,确定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数。3、检查未分配利润是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未分配利润属于股东的权益,不能用于公司偿还债务。根据规定,未分配利润提取公积金后,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然后用于分配股利。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