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有很多下属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具体工作内容都不一样: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农作物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农机总站(负责农业用机械的检测和购买补贴管理),畜牧兽医站(负责养殖业的管理),蚕业管理站(负责蚕桑的养殖和品种引进),农经总站(负责农业企业市场拓展),种子公司(负责农作物种子销售管理),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新能源的推广管理、沼气建设),农业执法大队(对一些过期农药管理),农科所(新物种的引进与培育)。

农业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在编人员是公务员,聘用制人员不在公务员序列。
农业局是政府下属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领导属行政编制,其他职工为事业编制,根据工作内容下设服务站,股。
1、农业局归所属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省级有的叫农业厅有的叫农业局)领导,林业局归所属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领导,业务上以上级农业或林业部门领导为主。同级的有农委、农林委、农业局等,由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主管部门是上一级政府的农委、农林委、农业局等。
2、农业局: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
3、主要职责:主管农业生产。
农业局下属单位有十二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