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买房的过程能够顺利的进行,而出现退房的现象是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但是,如果你遇到了不满意的房子,千万不要气馁,先静下心来找到解决方法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那么,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们只有满足了下面几种情形的时候,签了购房合同才能退房,分别是:
1、开发商违约
如果开发商本身存在下面这些问题,业主们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退房:
a、延期交房:如果到了你与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间后,却迟迟没有收到入住通知就可以申请退房。
b、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他人,你只需查明实情之后,你的购房合同就可以作为无效合同,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要求退房了。
c、开发商并没有拿到房屋销售许可证却把房子卖给了你,这个时候你不仅可以要求退房还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d、房屋被查封后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e、如果开发商的开发手续不全面,那么你们的购房合同就是无效的。
f、交房的时候如果房屋的真实面积少于合同上约定面积的百分之三也可以要求退房。
g、房屋质量不合格。
2、购房者违约
如果购房者不想买或者买不起房子,总之就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买不起这房子的,如果开发商同意让你退房的时候就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的损失。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哦!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了购房合同退房的话是需要缴纳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买卖双方签署的确认书,是法律上有效的文件,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从双方签订确认书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存在法定退房的情形,则违约方需要负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签了认购书是可以退房的,首先,双方要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买房人也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其次,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然后,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最后,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