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房屋的交易时,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前往办理的房屋相关的交易手续,我们可委托朋友朋友代为办理,但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委托公证手续,那么办理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文本以及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如果是涉及财产关系的还需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注意哪些
1、在办理委托公证时,需前往托人住房所在地或者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其他地方办理的委托书无效的。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办理委托行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办理委托行为,需通过其监护人同意后,其委托行为才是有效的。
3、委托是与自身有密切联系的一种能够法律行为,因此委托人必须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例如行走不便、卧病不起等情况,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委托人住所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需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愿意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如果受托人想要转委托需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权的权限与期限不能超过原先委托的权限和期限。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办理委托公证时提供些帮助,让大家顺利的办理好委托公证手续。

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其次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最后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是交房产价值百分之三的契税、房产价值百分之零点八的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二的公证费。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具有其特殊性,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2、(1)立遗嘱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3、(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
4、(3)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5、(4)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6、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7、因此,立遗嘱人需亲自持个人身份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所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