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子过程中,开发商或者是房屋中介公司让购房者交的“金”有很多种,比如:定金、意向金、认购金、订金等,但是有些可以退,有些是不能退的。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购房认购金可以退吗,以及认购选房子注意事项。
一、购房认购金可以退吗
认购金是能退回的。“认购”就是体现出购买者买房的一种诚意,这个诚意经过缴纳“认购金”来表现。在“认购金”缴纳之后,买房者能够获取购买房子的优先权,并且在房子价格上能够得到一定的优惠。因此,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房子时,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
二、认购选房子注意事项
1、检查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出售条件。开发商是否获得预售资格,预售合同有相关文本,但是内容比较简略。很多开发商在预订书中没有写清楚预售答应证资质情况,然后避开法律规定。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有没有获得预售资格,认购书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2、如果开发商谎报获得《房地产预售答应证》,开发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职责,除了把定金退还购房者外,还要给到购房者相关的补偿,以及其它财产的丢失。
3、要清楚协议条款。认购书要发挥合同的作用,首先需要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内容一定要清晰、明确。认购书的首要内容如下:
(1)、销售两边的基本情况,包括了两边称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
(2)、房产基本情况,包括了房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等。
(3)、签定正式合同的期限、付款地址、签约地址等。
(4)、定金条款,约定好定金在不同情况下有什么作用。
(5)、付款办法,包含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
(6)、违约条款,销售两边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好的进行,应该承当的责任。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购房认购金可以退吗,以及认购选房子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到大家有所帮助。其实不管是选择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有很多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退回认购金: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限购房认筹金是可以退回的。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
在购房的过程中,认筹金是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的购房意向金,而定金是购房者同开发商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认筹金是可以退还的,但是想退还定金却是比较困难。
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
1、只要和开发商没有签订合同,也就是说没有约定所交钱款的性质(定金性质),这个“保证金”可以退。若签订了合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予支持退。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