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是房屋产权所有者对房屋使用权以契约形式让渡给房屋经营单位,房屋经营单位再对房屋使用权商业化的一种过程,包括日常管理,招租,承担房屋中途空置期风险等。业主(或委托人)将房屋委托给受托方并签订委托合同,受托方将按照业主的协议为其寻找租客。
合同期内,由房屋经营单位代收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等费用并按合同约定将租金打入业主或业主指定银行帐户,受托方承担中途租客退租风险,受托方靠收取业主的管理服务费和经营中的增值盈利,依靠自身的专业房屋管理经验来抵抗各种风险,从而达到业主与受托方互惠互利,共同增值的目的。

1、筛选客户。对于租房的人员来说,各种各样的都有,有的时候很难辨别谁比较可靠,他们是否会对屋子设施造成损坏等等,费时、费心;追讨租金:客户不按时支付租金,就需要您多次上门催缴,再加上人口流动性强的因素,就更会增加上的风险,费时、费心、费力。
2、次招租。由于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变化快,所以频繁的更换租住住宅也是一种常态,致使出租者可能在一年内能需要2—3次招租,而每次招租,都会导致您成本的增加,且费时、费心、费力。
3、维修繁琐。对于屋内的物件用久了都容易坏,小到灯泡,大到刷墙补地,都会在很大程度上浪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时候还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另外也要注意承租期满时各项费用结算,因为一些小区水、电费半年才收,以上费用可能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才能结清。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