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是土地面积,对土地使用人征税,缴纳税费是应尽的义务,我们不能选择逃避税费。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以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
一、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
1、纳税人土地用来自用经营的,根据土地使用证上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税。
3、纳税人土地用于出租,根据实际出租面积计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
1、征收对象
土地使用税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单位,或者是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没有在土地所在地,代管人或者是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没有确定,或者是权属存在纠纷没有解决,由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是共有的,由共有人进行纳税。
2、征收的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城市指的是国务院批准的市,包含了市区和郊区。县城指的是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指的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建制镇;工矿区指的是工商业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建制镇,但是没有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3、征收的金额
征收金额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根据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单位和个人征收。税额是按照城市大、中、小来确定,每平方米在0.6元-30元左右,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4、征收的方式
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人初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需要到税务中心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好之后,可以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以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到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税费知识,请继续关注我们,后期不断更新。

1,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2,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使用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3,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
4,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交纳时间是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
【法律依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土地使用税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