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是国家为了城市建设、整顿市容等需要而征收建设用上的房屋,但国家会给予房屋使用者一定的补偿,那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房屋价值补偿是对被征收的房子价值进行补偿,按不低于被征收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具体要根据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值来定。如不清楚被拆房屋价格的,可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如对房屋评估价有异议的,可先复核评估;如付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先评估专家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根据各地出具的标准而定;如果拆迁人能够提供周转房,则不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对非住宅类的房屋进行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没有同意;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两种,一种是困难补助,另一种是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对贫困员进行补助;而公摊补助是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奖励是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予的额外补偿。
二、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2、临时安置费
参照以上标准支付十二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3、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符合条件就能享受产权交换式补偿。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以下这些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一个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
2、据兰州晨报报道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兰州市政府日前重新公布了《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兰州市仍执行最低补偿面积制度,征收一个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