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们在租房子时都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签订租房合同是为了保全双方的权益,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理呢?今天小编将要为你们解答,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证件有哪些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到当地的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到场办理,如果其中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代办,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一下材料:
1、出租方:
⑴房产证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子已已经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⑵业主的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要单位盖公章、委托书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责任书。
2、承租方:
承租方身份证、社保卡、驾驶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委托书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证件有哪些
⑴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及法律资格证明;
⑵房地产交易的合同登记申请表;
⑶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⑷房屋租赁合同;
⑸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所有材料。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理以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的证件有哪些,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登记备案需要交纳的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通常情况下,我们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是可以违约的,违约之后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形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了。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3)违约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最高期限为二十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