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予赔偿的可以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进行解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1、驾驶员无证驾驶车祸的,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由致害人承担。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3、(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4、(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5、(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6、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