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不一样的,那么,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公租房有哪些政策性特征?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具有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长清区、槐荫区常住居民户籍;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
3、持有《济南市居住证》;
4、在市中区、高新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无住房;
5、单身人士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外来务工家庭在市中区、历城区、历下区、天桥区、长清区、槐荫区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租房有哪些政策性特征
1、保障性
国际公约认可:《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
2、政策支持性
支持内容: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等。
3、租赁性
经济适用房: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4、专业性
个人出租住房:产权者自住;
公共租赁住房:专业用于出租,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
5、供应群体广泛性
《指导意见》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1、需要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有常住居民户籍,不包括仍保留的承包地、宅基地,且在这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7985元,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有居住证的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
济南公租房有济南市港新园1、2、7号楼,西蒋峪和苑,乐天居,文贤居等小区。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无承包地、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租房的家庭,或者之前买了房后来卖了但还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公租房。公租房也就是指公共租赁住房,这也是属于国家政策性房屋的一种,虽然在很多地方与廉租房存在相似之处,但却也是不一样的。就算现在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但在实际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上面,其实各个城市规定的都不太一样。而公民要想申请到公租房,自然要先了解当地关于公租房的申请政策,在符合条件规定时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不过也不代表最终一定可以申请获得公租房。
1、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
2、每套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业落户政策。
3、夫妻一方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另一方拥有房产,申请迁入本区域,应当办理整户迁移。
4、房屋产权属共同所有,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其他共有人需出具同意其落户证明;所有人中有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的,其他所有人不得通过本套房屋办理居住就业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