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是指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在商议好代理销售代理费的情况下,当产品销售回款后自行将商议货款付至委托人的经营活动。销售代销货物是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中的一种情况。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因为消费税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时,就不用再次缴纳了,只需要缴纳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即可。
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一、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不能适用。
二、代理,只适用本人与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的关系,即代理属于对外关系;而委托合同只适用于委托与受委托的对内关系。
三、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依规定属于双方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等,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支付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