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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财产限额标准是什么 买深圳安居房的利弊是什么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寒天

安居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与公租房不同在于,它是只售不租的,而公租房是只租不售,安居房因为价格低于市面上其他商品住宅而受到非常多的购房者欢迎,但是安居房是安居工程建筑的房产,只针对低收入人群才能购买,因此不同城市对于安居房购买者收入有一定限制,那么深圳安居房财产限额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随网专家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深圳安居房财产限额标准是什么

深圳安居房财产限额标准:个人年收入低于6万元、家庭年收入低于15万元,一般购买安居房是不可以出售的,不过在深圳购买安居房后,只要购房后有在当地缴纳满15年的社保就可获得完全产权,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十年也可获得完全产权。

二、申请深圳安居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1、户籍条件

在深圳申请购买安居房,要求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都是本市户籍才行,若是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就不会受到户籍限制,若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因上学将户籍迁出的话,也视为本市户籍。

2、社保条件

购买深圳安居房,要求申请人在深圳有缴纳满5年的社会保险,如果说申请人是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话,有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型人才,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调整到满3年,也有部分人是不受社会保险时间限制的,譬如说申请人是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抚恤优待、优抚等对象或被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住房条件

深圳申请购买安居房要求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而且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也没有出现房产转让、离婚分房情况。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安居房财产限额标准是什么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我们网来咨询。

深圳安居房财产限额标准是什么

买深圳安居房的利弊是什么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安居房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贷款利息和税金构成,根据规定,购房人可按安居房的成本价购买,也可按职工当年配置公房的价格购买。但差价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或由家庭成员各自单位协商承担,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住房困难的标准,由市房改办规定,安居房设计标准,国家是有所要求的,即不得搞高标准。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当地户籍。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参加本市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2019年

1、户籍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2、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已婚或单亲家庭;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3、共同申请人是怎么界定的呢?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4、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5、住房条件(同时符合):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6、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包括哪些呢?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7、计生条件(只需符合一项):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8、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注: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