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没有那么多人入住商品住宅小区的时候,大家都是住在一个大的院子或者村庄里面。当时的信息还没有那么发达,有什么政府通知或者其他的消息等都是由居委会成员上门传达,但是慢慢地大家住进了小区之后就不怎么能见到居委会的人员了。大家也奇怪,居委会和社区有什么区别,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居委会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主体都是当地人,且年龄较大。他们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对当地的情况非常的熟悉,谁家有哪些人大概的位置在哪里,他们一清二楚。一般居委会都是在村里,他们不是公务员,是一个群众的自治性组织。随着社会的进步,居委会演变为社区,年轻人想要进入社区需要通过考试的。他们的工资是由地方政府出的。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宣传当下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当地派出所做好当地治安、就业、医疗等活动,确保这些活动可以顺利的开展。
像以前,遇到点什么问题都是说去居委会处理,由居委会的成员接收问题然后处理或者向上报告。
二、物业
物业是根据法律和相关的规定成立的小区的管理机构,是服务性质的企业。当我们入住商品住宅的时候,都会被告知需要缴纳物业费。业主们缴纳的物业费就是物业的收入,物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小区内的公共位置的设施、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物业的人员组成与居委会不同。很多小区的物业都是外地人,其中包含一部分本地人。
物业是公司,他们的主要目的是盈利,通过将小区的卫生、绿化、设施、秩序等维护管理好来让业主们缴纳物业费,维护他们的正常收入。像有些朋友在购买了房子之后选择不缴纳物业费,因为并没有享受到物业带来的服务。或者是物业的服务不到位,让业主觉得花钱不值得而选择不缴纳物业费。
物业费在购房合同里面是有相关的规定和说明的,居委会不会找你收费。说白了就是两者的性质不同,工作的方面也不同。希望以上小编提供的内容可以很好的帮到大家。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居委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委会。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居委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1、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区别是街道办事处是地方基层政府的在城镇的派出机构,受地方政府领导和委派,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管理,民主管理形成的机构。
2、居委会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居委会主任是正科级,副主任副科级。居委会主任的职责是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居民委员会工作会议,督促各下属委员会做好本职工作,协调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努力建设一个团结协作、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社区领导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