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的人才留在深圳,深圳地区在房屋申请条件上做了一些优化。这些政策让深圳的住房条件变得更加舒适,那么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你们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吧。
一、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在深圳市有工作或者是自己进行创业的,像是事业经验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可以在深圳申请人才房。
1、拥有全日制本科或者以上学历,包含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毕业的人员。
2、在深圳市发展有需求的技师。比如说经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放二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经过深圳市政府认定的高等级别的人才、稀缺人才或者是经过政府批准的特殊人才。
4、在市政府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指挥下,能够依据自己发展的需求执行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好不同人才认定法规。
二、人才公寓可以一直居住吗
通常人才公寓的优惠期限一次最长大概是三年,到期之后如果想要继续住宿,那必须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登记审核。
第二次优惠的期限通常是小于两年的时间,到了之后就不可以再继续申请租赁了。租金补贴优惠的期限是5年,到期之后也不可以再申请了。
相同申请人享受两种优惠方式的优惠时间加起来不能够超过5年。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的一些信息。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看出,通常高学历和特殊人才申请深圳人才房会更加容易。我们在进行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相应的步骤,还有手续,这样申请起来会更加的简单快捷。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1、现在的人才房一般是房源出来后,由单位去认租,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各企业安排住房专员递交申请材料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定向配租资格。
2、满足条件的人才向单位申请入住,每个房源的条件会有一点点不同m申请方式也有所不同,可查看具体房源及申请指南。
1、申请人参加本市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1、户籍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2、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已婚或单亲家庭;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3、共同申请人是怎么界定的呢?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4、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5、住房条件(同时符合):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6、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包括哪些呢?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7、计生条件(只需符合一项):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8、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注: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