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犯罪时不满18岁的不适用死刑。
2、(2)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法律依据】
4、《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涉嫌故意杀人的,不一定会处死刑。只有当情节严重甚至特别严重时,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而这些主要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具体案件中的主观恶意、客观行为、杀害手段、以及对社会公众造成的影响来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情节轻微,能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对于犯罪者年龄未达到十八或十六周岁、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1、故意杀人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2、(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3、(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4、(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5、(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6、【法律依据】
7、《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