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知书和通知书出现在听证过程的不同阶段,告知书是在进入程序以前的一种法律文书;而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决定受理听证请求,进入程序后所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
2、告知书和通知书的内容不一样,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等实体内容,告知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证有据、材料等内容。
3、告知书和通知书的目的不一样,告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以及提出听证请求的时限;而通知书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告知当事人举行会议的证据材料等。

1、《拘留通知书》的主要作用是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某项罪名被刑事拘留,及拘留的地点。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
2、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出具可能错误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3、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1、标题:写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写“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紧急,也可写“重要通知”或“紧急通知”,以引起注意。有的在“通知”前面写上发通知的单位名称,还有的写上通知的主要内容。
2、称呼:写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职称或单位名称。在第二行顶格写。(有时,因通知事项简短,内容单一,书写时略去称呼,直起正文。)
3、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正文因内容而异。开会的通知要写清开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对象以及开什么会,还要写清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写清所通知事件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和作法。
4、落款:分两行写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写日期。
批捕通知书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