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劳动局投诉的,劳动局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
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为十五日。调解不成的,劳动者要求仲裁的,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1、到劳动局投诉的,劳动局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
2、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为十五日。
3、调解不成的,劳动者要求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5、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6、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7、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8、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苏州劳动局是负责管理劳动纠纷的,如果在苏州当地的人民群众有劳动纠纷就可以去苏州劳动局投诉,不管是用电话投诉还是直接联系相关人员投诉,该劳动局都会受理的。总而言之,去苏州劳动局投诉是有用的。
标题,投诉人以及被投诉对象的基本信息。投诉内容的事实进行阐述,合乎逻辑,有法律依据,不得夸大,虚构伪造事实,如有编造将承担法律责任。最后,投诉人姓名,注明日期。除此之外,附上投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