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社会建设,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救助自然灾害的重要财力保障;
2、 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需要通过税收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 国家通过税收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

买车需要纳税的,即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国家纳税是因为存在市场失灵。市场失灵说,是凯恩斯理论的重要观点。该学说认为,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市场机制不能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公平分配社会财富,因而需要社会经济政策予以调节和矫正。而税收正是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发挥税法的调节功能,对市场进行干预,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税收是以经济自由为前提的,应与宪法无条件的保持一致。公民的权利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即人身权和财产权,税法主要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主要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项附加税条例都会明确规定以哪项或多项正税为计税基数,上述三种附加税,都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为计算基数,也注是附加税的计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