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再由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时,可多退少补。这种征收方式主要对已建立会计账册,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核定征收主要是用在有账簿,但只能清楚核算收入或只能清楚核算成本的纳税人,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只要有账簿、但税务机关认为其核算成本不准确或核算收入不准确,都采取这种方法。查账征收是对那些税务机关认为账簿上的收入是真实的纳税人,用“收入×所得率×适用税率”的公式或“收入×负担率(核定率)”的公式计算纳税人要缴纳的税款,其中的所得率是用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一般是7%~30%,各个行业都不一样。查账征收是你单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作出损益表后的收入减合理的税前可以列支的成本和费用,计算出所得额,再乘以相应税率,即就是你要交的所得税。
如果企业无法取得发票就是核定征收比较好,如果可以取得发票,就是查账征收好。
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区别:
内容不同:
核定征收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
查账征收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
计税公式不同:
核定征收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查账征收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适用税率-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
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这看似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建账过程可以看出一个人会计业务的能力,以对企业业务的熟悉情况,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企业应如何建账。无论何类企业,在建账时都要首先考虑以下问题:
第一,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
第二,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第三,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