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保全有期限,保全的期限根据保全财产的种类确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工程欠款的召回方式是:
1、向法院进行起诉,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1、工程欠款要不回,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准备相关证据及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形应当按照具体案情进一步分析。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
3、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一)项目法人正常营业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
(二)项目法人终止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按照该规定,该项目法人对该项目所形成的工程欠款债务承担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