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人是指:送达回证所要送达的人。
送达人中的“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有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和外交途径送达。送达的目的是使收件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以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
行政送达、公告送达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一条规定,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基础。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包括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告知事项、当事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适用范围和变更方式等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应当包括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视为当事人的送达地址。
1、符合条件是可以的。离婚案件中,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在此情形下,适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2、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3、【法律依据】
4、《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5、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送达的特征是:
1、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
2、送达的主体是法院;
3、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4、送达的文书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共计5种,除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同刑事的送达相同外,还有委托送达。对居住外地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诉讼文书,由受诉人民法院委托应受送达人居住地辖区的法院代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