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也就是子女是没有义务给父母清偿债务的,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生前的遗产,同时也是要继承父母的债务的,这时就有义务偿还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子女留有遗产的,父母选择继承了遗产,那么父母要承担债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超过部分就不用偿还。如果子女留有遗产但父母不继承的,不需要偿还;如果子女没有留下遗产的,父母也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父母一方死亡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享有继承权。对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言,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继承遗产,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例如,对于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应当予以分配等。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