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需付全款:
父母在以未成年子女名义时需要付全款。因为银行规定“贷款对象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未成年子女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不能以贷款方式买房。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时父母是要付全款的,这样会无形中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
2、子女成年后再买房属二套房:
很多城市都出台了“限购令”,当中对于“二套房”要求比较高。所以,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当子女成年后想再买房时,会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执行。这样的话买房的要求就会比较高,比如提高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较高、所要交的税费也会较高等。特别是现在的购房政策总是在变化中,所以,需要谨慎。
3、父母不能干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根据规定,在子女未满18周岁之前,父母不能随意处理其名下的房产,比如抵押、出售等行为。即使父母做生意缺钱,也不得对房屋进行抵押贷款。除非是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比如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医疗需要大额消费等。
4、即便子女不孝父母也无权收回房产:
子女以后孝不孝顺父母,这个事情是很难说清楚的。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即使到时子女不孝顺父母,父母也无权收回房子。因为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被视为赠与行为,未成年子女就成了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
5、父母离婚无权分割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父母如果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共同出资购买为其买下房产并登记在其名下,倘若父母有一天离婚了,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离婚析产时也没有任何权利对这个房子的产权进行分割,因为在法律上来讲该房产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只能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暂代管理。

1、被继承人的未成年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可按法定继承人的数额平均分配遗产。
2、如子女未成年,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更多的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6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确定未成年子女归属的原则主要是:
(一)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二)哺乳期内孩子归女方的原则;
(三)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需综合考虑。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