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县(区)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纪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纪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

如果忘记自考准考证号,考生是查不了成绩的,同学们需要先把准考证号找回来: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首次注册准考证的县区招生办报名点进行查询,其次就是登陆报考生粉教育考试院官网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忘记准考证号”,通过身份证和姓名找回准考证号。
自学考试办公室凭身份证查档案号也可以知道自考准考证号,然后再查成绩,不过最好直接打自考办或当初报名领证的代办点的电话问清楚。
考试成绩在普通网上是没有的,只有在教育网上才会有,大家可以去看一下学校的网站有没有查询成绩的地方,一般都能够查到。
在自考成绩查询时,我们常常能看到"-"等符号,这些符号代表着自考成绩不同情况的意思。
-0为违规;
+0为取消成绩;
++为100;
-为缺考、错涂或漏写、漏涂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或课程代号的取消成绩。
1、在学校报考的,可直接带身份证在学校补办即可。
2、如在自考办报考的,考生只需携带好身份证到自考班补办。
准考证一旦遗失或毁坏,考生本人应在新生摄像期间持身份证到当前考试所在区县自考办申请重新制作。重新制作的准考证与当期注册的新考生准考证同时发放。
考生考前准考证丢失,应凭身份证件向注册区县,或本期参加考试的区县自考办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可参加当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