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出来了。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修订的档案法、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的法律。其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公职人员政务撤职意味着处分,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应分配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即本人基础工资、工龄津贴照发,另发给原职务工资的40%。察看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其职务和职务工资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按低于受撤职处分的职级待遇重新予以确定。
1、国有企业的员工(职工)也是属于公职人员,但不是所有工人都是公务员。
2、公职人员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如果公职人员触犯了交通肇事罪,这个时候是会根据相关的规定予以开除的,这个时候一般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才会被开除,这个是我们国家的规定。
2、【法律依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