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现实生活中,许多再婚家庭,会带着孩子再婚,这样孩子就成为继子或者继女,那么,继子、继女能否继承继父、继母的遗产呢?《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是有条件的,即双方要形成扶养关系,这是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不具备上述条件继子女就无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
父亲去世后继母不能独占房子。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