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股东的认缴资金入账方法为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账务上直接按实收资本入账,工商方面的注册信息要做变更。
如果是公司增资扩股,那需要办好如下手续再再做户计处理:
1、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2、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注销需要认缴,
1、公司注销前,约定的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缴完的,则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
2、在公司没有负债,认缴期限又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则需要把认缴的资金全部缴完才可以办理注销;
3、在公司有负债或者还有其他的纠纷的的情况下,则需要把公司所有负债,以及所有纠纷都解决好之后,才能申请办理注销。
综上所述,即若注册资本没有认缴完,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但不能办理注销手续,需要在注册资本全部补缴完以及没有外债的前提下,才可以注销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