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房产保全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续行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7条,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房屋保全不得超过三年时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但这是要法院安排时间,只能与法院协商。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已经保全的房产不能重复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新进行查封、冻结,所以同一处房产是不能申请两次诉讼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