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地10年的房子可以买,本质上和一般房子没有太多的差异,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土地使用期限变短了。拿地10年意味着最多还剩下60年的土地使用期,一般拿地就开发的商品房一般有67年上下的土地使用期。不过土地使用期影响一般不会很大,土地使用期是可以续期的,并且一般房子也住不了那么久。

一般是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已经备案的合同,是开发商已经具备的出售房屋的资格,不属于诈骗的,开发商跑路属于躲避民事责任。
1、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3、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
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
4、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
不可以,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没有保障的,买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无异于把钱往水里丢。如果已经买了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可以联系开发商退房,因为没有预售证买房是违规的,不受合同法保护。当然有的开发商会在后续把预售证办下来,这样是没有问题的。但由于风险较大不建议买没有预售证的房子。
1、增值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购买的房产,要按销售不动产的标准来收取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5%。
2、企业所得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取得房产销售收入应并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准予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上是其计算公式。
3、印花税。公司卖房子需要要缴纳税0.5‰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应纳税额=增值额×30%。以上是计算增值税的具体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数的简便方法计算。
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7%。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全部价款和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计入售房价款中代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取的各项代收款项。
6、堤围防护费。堤围防护费按照企业性质的不同纳税标准有所差别,分别为内资企业按计税收入额的0.1%缴纳,外资企业按计税收入额的0.09%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