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都是免息的,将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一般要等到毕业那年的9月份才开始计收利息。
而大学生毕业后若选择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那可以继续进行续贷,而续贷成功后,助学贷款将继续免息。
大家还需要注意,毕业后头五年是还本宽限期,虽然开始计收利息,但此期间只还本金即可,待五年过去,再开始还本付息。

1、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是可以登录系统查询的,在国家助学贷款中,不仅仅可以查询到还款记录,还可以查询到当前贷款状态,个人信息等等。
2、助学贷款的查询流程:
3、第一步:找到高校助学贷款网址,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借款学生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申请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
4、第二步:输入账号、密码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忘记登录名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密码忘记,可以尝试使用密码找回功能重置登录密码,可以联系9559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或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重置登录密码。
5、第三步:找到贷款及应还款查询。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及应还款查询”中或者"贷款合同"中查看还款账户信息。
6、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两种,一种是使用身份证登陆,一种是使用登录名登陆,这两种登陆方式大家可以任选其一。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
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4、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
5、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1、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要分为两种情况,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首先去学生户籍所在地区的县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然后等待申请在资助中心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就好,然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就办理完助学贷款了。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先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再然后学校会和学校所在地四大银行支行签署银校合作协议,最后由在校需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