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的申请是先写民事诉状;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如果你们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立案的时候递交诉状,立案庭审查后缴费等待排期开庭。
根据《婚姻法》第25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起诉离婚到法院另一方应当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即使是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传票或开庭的时间不足十五天,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之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起诉离婚要去法院起诉。
2、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3、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4、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5、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6、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7、【法律依据】
8、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9、(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0、(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1、(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12、(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13、(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或其他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4)起诉状两份,内容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其他证据材料,如房产证、行驶证、银行存款、股票、债权债务证明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