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没办房产证不能过户。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应将过户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房屋过户时需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所以,没办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

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有: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
4、双方当事人一定到场签字,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1、南京拆迁安置房交税,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每套;核档费50元每宗;契税税率为3%;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